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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0.06.21 瀏覽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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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食品添加劑,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2009年6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的定義。 食品添加劑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質、延長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營養成分的一類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添加劑可以起到提高食品質量和營養價值,改善食品感觀性質,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藏期,便于食品加工和提高原料利用率等作用。目前,我國有20多類、近1000種食品添加劑,如酸度調節劑、甜味劑、漂白劑、著色劑、乳化劑、增稠劑、防腐劑、營養強化劑等?梢哉f,所有的加工食品都含有食品添加劑。而且合理使用添加劑對人體健康以及食品都是有益無害的,在食品生產中只要按國家標準添加食品添加劑,消費者就可以放心食用。 標準定義 世界各國對食品添加劑的定義不盡相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食品法規委員會對食品添加劑定義為:食品添加劑是有意識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觀、風味、組織結構或貯存性質的非營養物質。按照這一定義,以增強食品營養成分為目的的食品強化劑不應該包括在食品添加劑范圍內。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43條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第28條,以及《食品營養強化劑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中國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強化劑分別定義為: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強化劑是指為增強營養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者人工合成物質,屬于天然營養素范圍的食品添加劑。 在食品加工和原料處理過程中,為使之能夠順利進行,還有可能應用某些輔助物質。這些物質本身與食品無關,如助濾、澄清、潤滑、脫膜、脫色、脫皮、提取溶劑和發酵用營養劑等,它們一般應在食品成品中除去而不應成為最終食品的成分,或僅有殘留。對于這類物質特稱之為食品加工助劑。 分類 按來源可分為:天然食品添加劑和化學合成添加劑。 抗氧化劑 1.抗氧化劑的作用機理 抗氧化劑的作用機理是比較復雜的,存在著多種可能性。如有的抗氧化劑是由于本身極易被氧化,首先與氧反應,從而保護了食品。如VE。有的抗氧化劑可以放出氫離子將油脂在自動氧化過程中所產生的過氧化物分解破壞,使其不能形成醛或酮的產物如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等。有些抗氧化劑可能與其所產生的過氧化物結合,形成氫過氧化物,使油脂氧化過程中斷,從而組織氧化過程的進行,而本身則形成抗氧化劑自由基,但抗氧化劑自由基可形成穩定的二聚體,或與過氧化自由基ROO。結合形成穩定的化合物。如BHA、BHT、TBHQ、PG、茶多酚等。 2.幾種常用的脂溶性抗氧化劑 。1)BHA:丁基羥基茴香醚。因為加熱后效果保持性好,在保存食品上有效,它是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抗氧化劑之一,也是我國常用的抗氧化劑之一。和其它抗氧化劑有協同作用,并與增效劑如檸檬酸等使用,其抗氧化效果更為顯著。一般認為BHA毒性很小,較為安全。 。2)BHT:二丁基羥基甲苯。與其它抗氧化劑相比,穩定性較高,耐熱性好,在普通烹調溫度下影響不大,抗氧化效果也好,用于長期保存的食品與焙烤食品很有效。是目前國際上特別是在水產加工方面廣泛應用的廉價抗氧化劑。一般與BHA并用,并以檸檬酸或其他有機酸為增效劑。相對BHA來說,毒性稍高一些。 。3)PG:沒食子酸丙酯。對熱比較穩定。PG對豬油的抗氧化作用較BHA和BHT強些。毒性較低。 。4)TBHQ:特丁基對苯二酚。是較新的一類酚類抗氧化劑,其抗氧化效果較好。 漂白劑 這類物質均能產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遇水則形成亞硫酸。除具有漂白作用外,還具有防腐作用。此外,由于亞硫酸的強還原性,能消耗果蔬組織中的氧,抑制氧化酶的活性,可防止果蔬中的維生素C的氧化破壞。 亞硫酸鹽在人體內可被代謝成為硫酸鹽,通過解毒過程從尿中排出。亞硫酸鹽這類化合物不適用于動物性食品,以免產生不愉快的氣味。亞硫酸鹽對維生素B1與破壞作用,故B1含量較多的食品如肉類、谷物、乳制品及堅果類食品也不適合。因其能導致過敏反應而在美國等國家的使用受到嚴格限制。 著色劑 又稱色素,是使食品著色后提高其感官性狀的一類物質。食用色素按其性質和來源,可分為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兩大類。 1.食用合成色素,屬于人工合成色素。食用合成色素的特點:色彩鮮艷、性質穩定、著色力強、牢固度大、可取得任意色彩,加上成本低廉,使用方便。但合成色素大多數對人體有害。合成色素的毒性有的為本身的化學性能對人體有直接毒性;有的或在代謝過程中產生有害物質;在生產過程還可能被砷、鉛或其它有害化合物污染。 在我國目前允許使用的合成色素有莧菜紅、胭脂紅、赤鮮紅(櫻桃紅)、新紅、誘惑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靛藍和它們各自的鋁色淀。以及合成的β-胡蘿卜素、葉綠素銅鈉和二氧化鈦。 2.食用天然色素,使用天然色素主要是由動植物組織中提取的色素,人天然色素成分較為復雜,經過純化后的天然色素,其作用也有可能和原來的不同。而且在精制的過程中,其化學結構也可能發生變化;此外在加工的過程中,還有被污染的可能,故不能認為天然色素就一定是純凈無害的。 合成食用色素同其它食品添加劑一樣,為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需進行嚴格的毒理學評價。包括①化學結構、理化性質、純度、在食品中的存在形式以及降解過程和降解產物;②隨同食品被機體吸收后,在組織器官內的潴留分布、代謝轉變和及排泄狀況;③本身及其代謝產物在機體內引起的生物學變化,亦及對機體可能造成的毒害及其機理。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對生育繁殖的影響、胚胎毒性、致畸性、致突變性、致癌性、致敏性等。 護色劑 護色劑又稱發色劑。在食品的加工過程中,為了改善或保護食品的色澤,除了使用色素直接對食品進行著色外,有時還需要添加適量的發色劑,使制品呈現良好的色澤 1.發色劑的發色原理和其他作用:①發色作用,為使肉制品呈鮮艷的紅色,在加工過程中多添加硝酸鹽(鈉或鉀)或亞硝酸鹽。硝酸鹽在細菌硝酸鹽還原酶的作用下,還原成亞硝酸鹽。亞硝酸鹽在酸性條件下會生成亞硝酸。在常溫下,也可分解產生亞硝基(NO),此時生成的亞硝基會很快的與肌紅蛋白反應生成,穩定的、鮮艷的、亮紅色的亞硝化肌紅蛋白。故使肉可保持穩定的鮮艷。②抑菌作用:亞硝酸鹽在肉制品中,對抑制微生物的增殖有一定的作用。 2.發色劑的應用 亞硝酸鹽是添加劑中急性毒性較強的物質之一,是一種劇毒藥,可使正常的血紅蛋白變成高鐵血紅蛋白,失去攜帶氧的能力,導致組織缺氧。其次亞硝酸鹽為亞硝基化合物的前體物,其致癌性引起了國際性的注意,因此各方面要求把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添加量,在保證發色的情況下,限制在最低水平。 抗壞血酸與亞硝酸鹽有高度親和力,在體內能防止亞硝化作用,從而幾乎能完全一直亞硝基化合物的生成。所以在肉類腌制時添加適量的抗壞血酸,有可能防止生成致癌物質。 雖然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使用受到了很大限制,但至今國內外仍在繼續使用。其原因是亞硝酸鹽對保持腌制肉制品的色、香、味有特殊作用,迄今未發現理想的替代物質。更重要的原因是亞硝酸鹽對肉毒梭狀芽孢桿菌的抑制作用。但對使用的食品及其使用量和殘留量有嚴格要求。 酶制劑 酶制劑指從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中提取具有生物催化能力酶特性的物質。主要用于加速食品加工過程和提高食品產品質量。 我國允許使用的酶制劑有:木瓜蛋白酶——來自未成熟的木瓜的膠乳中提;以及由米曲霉、枯草芽孢桿菌等所制得的蛋白酶;α-淀粉酶——多來自枯草桿菌;糖化型淀粉酶——我國用于生產本酶制劑的菌種有黑曲霉、根酶、紅曲酶、擬內孢酶;由黑曲霉、米曲霉、黃曲霉生產的果膠酶等。 增味劑 是指為補充、增強、改進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質。有的稱為鮮味劑或品味劑。 我國目前允許使用的增味劑有谷氨酸鈉、-鳥苷酸二鈉和5’-肌苷酸二鈉5’-呈味核甘酸二鈉、琥珀酸二鈉和L-丙氨酸。 谷氨酸鈉為含有一分子結晶水的L-谷氨酸一鈉。易溶于水,在150℃時失去結晶水,210℃時發生吡咯烷酮化,生成焦谷氨酸,270℃左右時則分解。對光穩定,在堿性條件下加熱發生消旋作用,呈味力降低。在PH為5以下的酸性條件下加熱時易可發生吡咯烷酮化,變成焦谷氨酸,呈味力降低。在中性時加熱則很少發生變化。 谷氨酸屬于低毒物質。在一般用量條件下不存在毒性問題,而核甘酸系列的增味劑均廣泛的存在于各種食品中。不需要特殊規定。 近年來,有開發了許多肉類提取物、酵母抽提物、水解動物蛋白和水解植物蛋白等。 防腐劑 是指能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存期的物質。防腐劑一般分為酸型防腐劑、酯型防腐劑和生物防腐劑。 一、酸型防腐劑:常用的有苯甲酸、山梨酸和丙酸(及其鹽類)。這類防腐劑的抑菌效果主要取決于它們未解離的酸分子,其效力隨PH 而定,酸性越大,效果越好,在堿性環境中幾乎無效。 1.苯甲酸及其鈉鹽:苯甲酸又名安息香酸。由于其在水中溶解度低,故多使用其鈉鹽。成本低廉。 苯甲酸進入機體后,大部分在9~15小時內與甘氨酸化合成馬尿酸而從尿中排出,剩余部分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而解毒。 2.山梨酸及其鹽類:又名花楸酸。由于在水中的溶解度有限,故常使用其鉀鹽。山梨酸是一種不飽和脂肪酸,可參與機體的正常代謝過程,并被同化產生二氧化碳和水,故山梨酸可看成是食品的成分,按照目前的資料可以認為對人體是無害的。。 3.丙酸及其鹽類:抑菌作用較弱,使用量較高。常用于面包糕點類,價格也較低廉。 丙酸及其鹽類,其毒性低,可認為是食品的正常成分,也是人體內代謝的正常中間產物。 4.脫氫醋酸(dehydroacetic acid)及其鈉鹽:為廣譜防腐劑,特別是對霉菌和酵母的抑菌能力較強,為苯甲酸鈉的2~10倍。本品能迅速被人體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許多組織中。但有抑制體內多種氧化酶的作用,其安全性受到懷疑,故已逐步被山梨酸所取代,其ADI值尚未規定。 二、酯型防腐劑:包括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有甲、乙、丙、異丙、丁、異丁、庚等)。成本較高。對霉菌、酵母與細菌有廣泛的抗菌作用。對霉菌和酵母的作用較強,但對細菌特別是革蘭氏陰性桿菌及乳酸菌的作用較差。作用機理為抑制微生物細胞呼吸酶和電子傳遞酶系的活性,以及破壞微生物的細胞膜結構。其抑菌的能力隨烷基鏈的增長而增強;溶解度隨酯基碳鏈長度的增加而下降,但毒性則相反。但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和丙酯復配使用可增加其溶解度,且有增效作用。在胃腸道內能迅速完全吸收,并水解成對羥基苯甲酸而從尿中排出,不在體內蓄積。我國目前僅限于應用丙酯和乙酯。 三、生物型防腐劑 主要是乳酸鏈球菌素。乳酸鏈球菌素是乳酸鏈球菌屬微生物的代謝產物,可用乳酸鏈球菌發酵提取而得。乳酸鏈球菌素的優點是在人體的消化道內可為蛋白水解酶所降解,因而不以原有的形式被吸收入體內,是一種比較安全的防腐劑。,不會向抗生素那樣改變腸道正常菌群,以及引起常用其它抗生素的耐藥性,更不會與其它抗生素出現交叉抗性。 其它防腐劑包括雙乙酸鈉,既是一種防腐劑,也是一種螯合劑。對谷類和豆制品有防止霉菌繁殖的作用。仲丁胺,本品不應添加于加工食品中,只在水果、蔬菜儲存期防腐使用。市售的保鮮劑如克霉靈、保果靈等均是以仲丁胺為有效成分的制劑。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壓的增高,影響需氧微生物對氧的利用,能終止各種微生物呼吸代謝,如高食品中存在著大量二氧化碳可改變食品表面的PH,而使微生物失去生存的必要條件。但二氧化碳只能抑制微生物生長,而不能殺死微生物。 甜味劑 是指賦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劑。按來源可分為:(1)天然甜味劑,又分為糖醇類和非糖類。其中①糖醇類有:木糖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乳糖醇、麥芽糖醇、異麥芽糖醇、赤鮮糖醇;②非糖類包括:甜菊糖甙、甘草、奇異果素、羅漢果素、索馬甜。(2)人工合成甜味劑其中磺胺類有:糖精、環己基氨基磺酸鈉、乙;前匪徕。二肽類有:天門冬酰苯丙酸甲酯(又阿斯巴甜)、1-a-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亞甲基)-D-丙氨酰胺(又稱阿力甜)。蔗糖的衍生物有:三氯蔗糖、異麥芽酮糖醇(又稱帕拉金糖)、新糖(果糖低聚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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